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波蘭國家科學中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

發(fā)布機構:(略)

發(fā)布日期: 附件:2

資助來源:(略)

重點摘要

關鍵詞

根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波蘭國家科學中心(NCN)雙邊合作協(xié)議及后續(xù)達成的共識,2025年雙方將繼續(xù)共同資助合作研究項目,促進兩國科學家開展合作與交流。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和申請代碼。

  1. 化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B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最后一級);

  2. 生命科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C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最后一級);

  3. 工程與材料科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E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最后一級);

  4. 醫(yī)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H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最后一級)。

  未按要求填寫申請代碼1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二)資助規(guī)模。

  擬資助的項目數(shù)量不超過25項。

  (三)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150萬元/項(直接費用),包括研究經(jīng)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

  (四)資助期限。

  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申請人條件

  根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和雙方達成的共識,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應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二)波方合作者應符合NCN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CN提交申請。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合作雙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體現(xiàn)強強合作和優(yōu)勢互補。

  (四)中方合作研究單位數(shù)量不得超過2個。

  (五)更多關于申請人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申請規(guī)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本項目屬于組織間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guī)定:

  (一)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

  (二)正在承擔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項目。

  (三)本合作研究項目不計入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shù)合計限2項的范圍。

  (四)《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shù)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報說明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項目申請書采取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2. 申請人須登錄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http://grant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tǒng),進入后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2)點擊“國際(地區(qū))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xié)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請選擇合作協(xié)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NCN(中波)”,然后按系統(tǒng)要求輸入依托基金項目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后即進入具體中文申請書填寫界面。

  3. 預算編報要求。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4. 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附件材料包括:

  (1)合作雙方共同撰寫的英文申請書(英文申請書模板見附件1)。中、英文申請書的基本內容須保持一致。

  (2)波方申請人和參與人的英文簡歷,請使用英文申請書中提供的簡歷模版。

  (3)合作協(xié)議(協(xié)議模板見附件2)。中波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研究內容、交流互訪計劃及知識產(chǎn)權等問題達成一致,并簽署合作協(xié)議。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二)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guī)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jīng)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范圍,依托單位應在規(guī)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請通過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上傳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無需提供紙質版。

  關于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于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zhí)行。

  (三)項目申請接收。

  中方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3月17日16時。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提醒依托單位科管部門在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關閉在線申報前確認并提交電子版申請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項目聯(lián)系人。

  五、擬批結果通知

  將通過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通知資助結果

  六、聯(lián)系方式

  中方聯(lián)系人。

  國際合作局:徐進

  電話:+86-10-62325351

  郵箱:xujin@nsfc.gov.cn

  國際科研資助部:張帆

  電話:+86-10-62325943

  郵箱:zhangfan@nsfc.gov.cn

  信息系統(tǒng)技術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波方聯(lián)系人。

  Dr Magdalena Nowak

  電話:+48-538-105-453

  Email: magdalena.nowak@ncn.gov.pl

 

  附件:1. 英文申請書模板

     2. 合作協(xié)議參考范本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國際科研資助部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略)